0危运车辆
暂无夜间行驶车辆
0重点车辆
0报警数量
| 排名 | 车辆 | 累计运行时长 | 有记录天数 | 数据情况 |
|---|
按已采集运行分钟从高到低排列;缺失日期不按 0 小时计算,数据不足时仅作部分排行。车辆运行时长用于辅助核查,需结合驾驶员轮班和休息记录判断疲劳风险。
安全规则
开启并保存后,GPS 终端上报紧急报警、超速报警、疲劳驾驶报警、危险预警、超速预警或疲劳驾驶预警时,系统自动向该车设备下发对应的语音安全提醒。同一车辆的自动提醒共用下方间隔,最低 10 分钟一次。关闭此项仅停用设备报警提醒,重点车辆超速、夜间禁行规则及手动播报仍按各自设置执行。
重点车辆
车辆 TTS 播报
选择危运车辆后发送自定义文字;下方独立的安全提醒模块共用此处的车辆选择。
已选 0 辆
一键安全提醒
发送给上方已勾选的危运车辆,点击后需确认车辆及内容。
视频巡查中,请勿抽烟,接打电话,遮挡摄像头。
危运车辆运行监管
| 车牌 | 前一日运行时长 | 今日 0–5 点行驶 | 当前速度 | 车辆位置 | 状态 | 提醒 |
|---|
报警车辆
危运车辆超过 80 km/h、设备上报抽烟或接打电话时直接记录报警,无需配置重点车辆规则。持续超速记一条,恢复到 80 km/h 及以下后再次超速记为新报警;设备同一报警重复上报不重复记录。报警保留 30 天,最多展示最近 500 条。北京时间每天 8:00–22:00 每小时向办公室群汇总尚未发送的新增报警,无新增不发送;夜间新增次日 8 点汇总。